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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电:手机电视是机遇

就像在IPTV业务上,手机电视成为电信和广电第二个结合点。但与IPTV不同的是,无线应用向来都是移动通信运营商的领地。这一次,广电是闯入了别人家的门。但笔者认为广电的作用不可小视,在手机电视业务中可以大有作为。

首先,广电部门对电视内容有监管权,也就是说手机电视的牌照是由广播电视总局来颁发。目前广电总局已经颁发了6张手机电视牌照,分别颁发给了上海文广、中央电视台、广东南方传媒、中央广播电台、国际广播电台和北京电视台。这些获得手机电视业务牌照的企业都是广电背景的,意味着广电企业将在手机电视中占据主动地位。

其次,广电企业是传统的内容提供商,在内容提供方面很有优势。2006年底,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都和中央电视台展开了合作,开通了中央电视台大部分节目频道。2007年的春节晚会就通过了手机电视业务进行了直播。如此有影响力的内容必然会吸引用户使用,从而使更多的人认识和体验手机电视业务。

再次,广电企业有机会绕开移动运营商,自己运营手机电视平台。手机电视业务应用的技术可以分为两大类:基于蜂窝网络的流媒体技术和基于数字广播网的广播技术。目前只有移动运营商搭建了自己的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,所有的手机电视内容需接入运营商的流媒体平台。而有实力的广电企业完全可以自己搭建和运营流媒体手机电视平台,然后通过移动运营商的无线网络进行传输。如果采用广播技术,则根本不需要通过运营商的网络。但是如果绕开了运营商,广电企业需要考虑如何向用户收费:要么通过线下的方式进行收费,要么就像传统的电视节目一样,对用户免费。

手机电视被认为是3G时代的主要应用之一,给电信企业和广电企业都能带来机遇。电信企业可以收获更多的流量费和信息费分成;广电企业则可以获得一个新的内容发布渠道和实现新的赢利模式。同时,手机电视业务的发展也需要电信和广电企业共同来推动。笔者认为手机电视业务获得发展的关键因素主要有:良好的网络条件、支持的终端数量、有吸引力的内容以及大众能接受的资费水平。3G网络商用后,无线网络的带宽更宽了,传输速率更高了,手机电视的用户体验也会得到很大的改善,这对处于发展初期的手机电视业务而言肯定是有促进作用的。电信和广电对手机电视业务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,只有二者进行合作将蛋糕做大,才能都从中获益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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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分类: 消费电子
用户分类: 网络视频
标签: 手机电视
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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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广告中狮子和羚羊的博弈

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,互联网的免费模式也被迁移到移动业务的运营上。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阶段,产业链中的业务提供商都把精力放在推出产品、获取用户上。随着移动业务的运营模式逐渐成熟,大家的关注点开始转向盈利模式。由于许多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类似,对用户是免费的,广告就成为这些移动业务唯一的收入点,也成为业务提供商的生存基础。于是自从2006年以来,移动广告就成为了移动应用领域大家关注的焦点。

首先来看一下移动广告的产业链:

移动广告的产业链中主要包括广告主(Advertisers)、广告公司(Agencies)、广告平台提供商(Enablers)、移动运营商(Carriers)以及消费者(Consumer)。广告主或广告公司通过广告平台及无线网络将广告传达给消费者。随着新的广告形式的出现,如广告和内容/服务相结合的形式,内容提供商(Content Providers)和服务提供商(Service Providers)也称为产业链的组成部分。

在产业链中,广告主和消费者最重要,因为广告主是为广告来买单的,而广告主是否买单还要看消费者的态度。有这样一个比喻来形容广告主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:广告主就好比狮子,消费者好比羚羊。我们需要足够的羚羊来吸引狮子,但如果把羚羊吓跑了,狮子也就走了,那么产业链中间的参与者也就挣不到钱了。因此,在移动广告产业中,最重要的是搞清楚广告主和消费的态度。移动广告就像是一场博弈,产业链中间段的角色就是想尽办法探究消费者偏好,帮助广告主了解消费者,让广告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和接受,从而自己能够挣到广告主的钱。

广告主在决定是否投放手机广告时,主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:

§ 足够大的客户群

这里面有两层意思,一方面是这个业务是否有足够多的用户(比如这个网站的注册用户有多少),是否有足够大的用户基础。另一方面是这些用户是否是真正的用户,比如活跃用户、忠诚用户等。足够大的用户基础也是广告获得好的投放效果的前提条件。

§ 足够详细的用户信息

只有用户数是不够的,广告主还希望能获得详细的用户信息,包括用户的姓名、手机、手机型号、地址、性别、兴趣爱好等等,这些是用户的外在信息。

§ 智能分析系统

当用户在使用某个业务时,这个分析系统可以通过用户的行为(比如点击、浏览、购物等行为)了解用户的偏好(用户的内在信息),同时分析系统可以将用户的外在信息和内在信息结合起来,这样可以对用户进行分类,了解什么样的用户有什么样的使用习惯,从而可以向用户推送定制化的广告,提高广告的接受程度。这也是移动广告区别于传统广告的最大的地方。在传统媒体中,比如在电视、报纸、杂志等媒体中,广告都是通过大规模投放来提高展示程度,而广告主很难了解他的用户,也无法获得用户的反馈。而手机这个媒体具有传统媒体不具备的精准性和互动性,广告主可以了解用户特征,只向目标用户展示广告,这样既可以节省成本也可以提高广告的接受程度。

用户基础、用户特征、定制化广告是广告主最关心的问题,他们往往会对广告平台提供商提出这样的要求。广告主关心的其他问题还有:广告投放的频度、载体、形式,还有如何来衡量广告的效果等等。

目前,移动广告费用的支付主要有CPMCPCCPACPPCPL等。CPM是每千人印象成本,就是广告每向一千人展示后,广告主所支付的费用。比如广告主在某WAP网站首页做了广告,每有一千人访问该网页,广告主需要向该网站支付费用。CPC是每点击成本,就是广告主需要为每个对广告的点击而支付的费用。CPA是每行动成本,就是如果一个用户点击广告,并成功的连接到广告主网站上,广告主需要支付的费用。CPP是每购买成本,就是如果广告引发了购买,广告主需要支付的费用。CPL是每引导成本,比如用户点击了某网站的广告,并且进入该网站并成功注册,广告主需要支付的费用。在这几种广告评估和支付方式中,CPMCPC对广告服务提供商有利,对广告主不利,因为广告主无法衡量广告效果。而CPACPPCPL则对广告主有利,如果投放的广告没有效果,则广告主无需付费,而广告服务提供商则就会白费力气。

对于移动广告的几种形式,SMS/MMS, Search, Java/Brew, WAP, Mobile TV/video, 广告主在投放广告时也有所考虑,如下图所示:


广告可以分为形象类广告和产品促销类广告。形象类广告主要是用来做品牌形象宣传的,而产品促销型广告主要目的是促进产品销售。对于形象类广告来说,尤其需要足够大的用户基础,因为宣传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;而产品促销型的广告只需要向相关的客户展示即可。我们认为,像手机电视、手机视频、WAP这样的业务更适合形象类广告,而短信、搜索、下载类业务由于具有较高的精准性或相关性,更适合产品促销型广告。

通常,消费者对广告是比较反感的,因为他们认为广告打搅了他们的正常生活。但我们研究发现,如果能提供消费者感兴趣的广告信息,或相关度较高的广告信息,消费者还是愿意接受的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广告主非常关注定制化广告,也证明了智能分析系统的重要性。同时,我们还发现如果广告主能为用户支付业务的使用费用,比如用户可以选择看广告而免费看手机电视,大部分消费者都会接受广告。

手机广告有着传统媒体不具备的优势,尤其在提供定制化广告和衡量广告效果方面,我们相信,巨大的移动市场一定会吸引更多的广告主的关注,移动广告在不久的将来必将会发展起来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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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分类: 通信网络
用户分类: 网络视频
标签: 移动广告
来源: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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