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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总是以自己的标准去评判他人和事件的,这个本来没有错。
但是,人不能因为同自己标准对立就去攻击他人。
这里说的是中国目前广泛存在的愤青行为,网络上的没有底线的行为。
批评,批判,仅仅意识形态,大家(自己、对方、社会)还可以接受的。
但是,如果将这样的批评和批判上升到辱骂,人身攻击甚至是现实世界的人体攻击,问题就大了。
权利的应用是有条件的。
何况,许多激动的愤青,他的标准真的是他自己的吗?是深思熟虑的吗?是由来已久的吗?
怎么能够保证不被利用?不被表面的东西所驱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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